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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21100011250306J/2020-01918 组配分类: 麻政办发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12-01
文 号: 麻政办发〔2020〕10号 有效性: 有效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城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12-01 09:22

 

麻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龟峰山风景区管理处,浮桥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麻城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麻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13

 

麻城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41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基层政务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2023年年底前,基本建成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各地各部门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主要时间节点如下:

1202011月底前,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成我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220226月底前,根据国务院部门编制的其他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认真抓好落实。

32023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国务院、省、黄冈市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应更加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制定的《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制定或修订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与上级对口部门密切沟通,切实加强对各乡镇的业务指导。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重大建设项目领域。(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义务教育领域。(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户籍管理领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4.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5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6.财政预决算领域。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7.就业、社会保险领域。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8.城乡规划、征地补偿领域。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9.环境保护领域。责任单位: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麻城市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0.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1.城市综合执法、市政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2.涉农补贴领域。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3.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4.医疗卫生领域。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5.安全生产、救灾领域。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6.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7.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8.扶贫领域。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9.税收管理领域。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各部门要对照《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抓好其他领域标准指引落实工作,围绕公开什么、由谁公开、在哪公开、如何公开等内容,督促指导乡镇抓好标准指引的落实。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部门本系统职责变化情况,做好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

(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视工作需要编制工作流程图,并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实行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拟定公文时要提出信息公开属性建议,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说明理由。制发公文时,在文件附注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字样。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定期对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及时予以公开,对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准确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涉密、法律法规禁止公开、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四)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充分发挥市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逐项对照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确保目录中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要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多种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面,提升政府信息影响力。市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要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五)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职责权限和实际,制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座谈会参加人员及范围、实地走访情况、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等要通过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要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

(六)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职责内政务服务事项、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要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统筹推进线上线下数据互联共享,实现办事政策、服务信息向乡村延伸,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七)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工作机制,及时运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渠道,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

(八)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各乡镇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指导建立完善村务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九)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依法规范受理审查、办理及答复,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和组织实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要确定1名负责同志,承担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知识技能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监督评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各地各部门每月要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全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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