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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21100011250304J/2021-0181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麻城分局 发文日期: 2021-11-25
文 号: 有效性: 有效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麻城市分局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销号公示

信息来源: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麻城分局 发布日期:2021-11-25 16:06

问题编号:麻城编号6、黄冈编号18

反馈问题:汽车尾气治理力度不大,部门合力不强;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和物料堆场扬尘管控不到位;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不高,秸秆露天焚烧屡禁不止;部分企业生产过程中扬尘管控和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措施不到位。

整改目标: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整治,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按年度完成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考核目标任务。

整改措施:

1、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尾气检验机构日常监管,督促各检测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加强对尾气排放检验不达标的机动车管理。健全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护制度。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非标车用燃料的行为。

2、强化扬尘污染治理。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督促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扬尘防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加强道路扬尘管控,加密道路洒水抑尘频次,道路施工严格实行封闭施工不能完全封闭施工的,必须分段封闭施工,并采取围挡、覆盖、洒水、车辆冲洗等防尘抑尘措施,未达到标准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改。加强渣土车运输管理。规定运输时间、运输路线、倾倒地点,渣土运输车出工地必须清洗干净,必须密闭运输,严禁带泥上路、超高超载、沿途漏撒、随意倾倒等违规行为。

3、强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充分利用“蓝天卫士”监控平台,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加大禁烧巡查执法力度,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开展围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综合利用,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建立完善收集离田、转运贮存、企业利用的秸秆收贮运体系。

4、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强企业现场监管,督促企业深入开展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采取有效的扬尘防治措施。开展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督促企业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提高VOCs治理效率。

5、加强巡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巡查、部门巡查、监督巡查,发现问题现场交办、集中交办、会议交办,立行立改,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整改完成情况:

1、环境质量完成情况,2021年黄冈下达我市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PM1064微克/立方米,PM2.534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87.2%。截至2021年11月22日麻城市环境空气质量:PM2.5 27微克/立方米, 较上年同期29微克/立方米下降6.9%; PM10  59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54微克/立方米上升9.3% ;臭氧147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152微克/立方米下降3.3%;优良率91.3%,较上年同期90.7%上升0.6%,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2、机动车大气污染防治。交通运输部门督促指导全市汽车维修企业制定《汽车维修环境保护制度》等环保制度,建立大气污染和废弃物收集、排放、处置台账。2021年截至目前,执法专班已检查汽车维修企业(业户)136家,下达整改通知书18份,出动执法人员254人次。加大公路巡查力度,联合公安机关、交通执法部门24小时巡查,严查违法装载运输车,严治超限超载、抛撒滴漏、粉尘飘扬等各类违法违规运输行为。截止到目前,共累计检测车辆10510辆,超限车辆1138辆;普通国省道货车通行量5300辆,查处超限超载车辆352辆,累计卸载货物25943.62吨,转载货物14080吨;累计检测“百吨王”车辆16辆,抛撒滴漏车辆60台。督促出租车企业、出租车更换新能源或使用清洁燃料。截止到目前,我市城乡一体化累计投入新能源及清洁能源汽车153台,完成建设充电站4座,新能源充电桩50个,新增新能源出租车30台。公安交警部门严格源头管理,做好尾气排放标准检验,特别是对未达到国家规定尾气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低速载货汽车等,不予注册登记和核发号牌,从源头上严把尾气排放超标车辆的准入关。实施检验把关,对排放量大、尾气超标、污染严重等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不予通过检验关,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进行路面查扣,对部分因尾气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现场督促检修整改。对严重超载的货车、矿山车、农用车,严格依法律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共处罚车辆违法改装6587件,抛洒滴漏3654件,超载5418件。对尾气排放量大的“五小”车辆坚决实施强制滞留,或督促整改,或予以报废。坚持报废制度,对达到使用年限、冒黑烟、符合“黄标车”标准的车辆,实行定期公告和定期报废制度。全年共公告报废车辆2110辆,网上注销大型汽车87辆、小型汽车407辆、摩托车86162辆。

3、依法开展专项检查,确保质量升级。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专项检查,全年共抽检汽油38批次,全部合格;抽检柴油39批次,2批次不合格。

4、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加大道路清扫力度,推进道路深度保洁,采用机械化冲洗、清扫、洒水和人工拾拣“四位一体”作业模式,加大洒水频次减少扬尘污染;加大市政道路设施维修,共完成沥青路面补破8200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维修17350平方米;加强了建筑渣土源头及运输途中监管,深入大型工地宣传政策,督办各工地落实降尘抑尘措施,完善冲洗设施设备;严格管控我市4家运输公司的运输车辆,推行新型智能环保运输车辆进行运输,达到从源头上杜绝扬尘污染。

5、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制定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建设单位对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负总责,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硬质围挡不低于2.5米、硬化出入道路,进出车辆冲洗加密闭等污染防治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以法律手段督促施工企业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截止目前,发放扬尘治理宣传资料70余份,检查在建工程项目62处,下达整改通知书46份,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下达暂停通知书2份。

6、工业企业污染治理。2020年完成了麻城市中优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麻城市新爱迪鞋业有限公司、湖北诚源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湖北童河通讯器材科技有限公司、麻城市金台纤维有限公司、湖北绿建杭萧钢结构有限公司、湖北宏钊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中林家具有限公司8家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2021年在上年度完成8家的基础上又完成了湖北一特新能源有限公司、麻城市民权家俱有限公司2家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完成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惠森建材有限公司、麻城市晶鑫硅业开发有限公司无组织排放企业整治3家。

7、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及综合利用。通过向农户发放宣传资料、通过麻城电视台播放《政府通告》、发布禁烧短信、组织党员干部“点对点”开展宣传教育等方式,引导农户正确认识焚烧秸秆的危害,推广科学环保的秸秆利用途径,营造全民禁烧的舆论氛围。印发了《2021年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和《考核评分办法》,督促各地建立以政府为主体、村组为基础、村民为单元的秸秆禁烧网格化属地管理体系,实行“金字塔”式的包保制度,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促进工作落到实处。使用“蓝天卫士”智能监控系统,科学管控全市秸秆焚烧火点,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避免造成大面积焚烧事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联合乡镇办区园对屡禁不止、屡教不改的秸秆焚烧行为实施经济处罚,对工作滞后、禁烧不力的村(社区)干部进行问责。以秸秆还田利用为重点,全面推进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综合利用,2020年全市农作物秸秆产生量54.51万吨,可收集秸秆量41.73万吨,综合利用秸秆38.93万吨,综合利用率93.25%。

8、部门联动,加强巡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加大了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督办力度,对重点、难点的问题实施会议交办、集中交办。各职能部门成立了工作专班,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及时处理,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请举报,举报电话:0713-2995001,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2日,共7天。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麻城市分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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