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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21100011250304J/2021-0183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麻城分局 发文日期: 2021-12-01
文 号: 有效性: 有效

麻城市委办公室、麻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麻城分局 发布日期:2021-12-01 08:40

问题编号:麻城编号4,【黄冈编号4】

反馈问题:部分领导干部对环保垂改工作存在认识误区,黄冈市生态环境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能力建设等瓶颈性问题没有得到全面解决。

整改目标:继续深化生态环保垂管改革,通过调整优化生态环保系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理顺职能职责;稳步开展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清产核资和经费基数上划,持续强化生态环保系统能力建设,推动中央和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

1.持续做好生态环保垂管改革后续工作。全力做好麻城分局人员上划、编制管理等改革后续工作。按上级部门要求,配合完成划转人员上编手续,逐步理顺生态环境管理体制。

2.积极稳妥解决人员划转遗留问题。切实履行改革属地主体责任,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妥善解决垂管改革人员划转遗留问题,认真做好编外人员的安置分流工作,切实做到队伍稳定、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3.调整优化事业单位设置。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按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明确麻城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统筹调剂、合理使用事业编制,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持续强化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能力建设。

4.扎实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按上级时限要求,聘请第三方机构出具正式清产核资报告,完成资产鉴证报告和资产处置并对上划资产进行登记造册,经麻城分局和财政局汇总确认后提交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并上划资产。

5.稳步开展经费基数上划工作。按照上级《关于上报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上划经费基数的通知》,填报《市生态环境局上划经费基数核定表》,摸清上划经费底数;并由麻城分局、麻城财政局向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报送上划基数资料。

整改完成情况:

1.积极配合完成黄冈市生态环保部门垂管改革一系列调研和机构、编制、人员等上划审核工作。黄冈市级已先后印发了《关于市生态环保局各县(市)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划转的通知》(黄机编〔2020〕45号)、《关于市生态环保局县级分局机关人员划转的通知》(黄组干〔2021〕141号)、《关于划转黄冈市生态环保局9个县级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通知》(黄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黄冈市生态环保局麻城市分局机关及所属2个单位已完成整体上划,共划转编制110名(行政编制18名,事业编制92名)、在编人员101人(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89人)。

2.稳妥解决了人员划转遗留问题。对不符合上划条件的16名有正式人事手续但没有编制的人员,按照个人待遇不减、单位和经费渠道不变、矛盾不上交的“三不”原则进行了妥善安置。经麻城人社、编办审核同意后,已将此16人纳入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3.调整优化了事业单位设置。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要求,对麻城分局所属单位设置予以调整优化,一是将生态环保系统事业单位78人由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全部调整为公益一类单位事业编制,与事业单位类别保持一致,人员经费由市财政予以保障。二是将麻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麻城市环境保护技术推广站等2个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予以撤销。三是通过综合执法改革,将原市环境监察大队、开发区环保分局、石材产业园环保分局予以整合,组建麻城市生态环保综合执法大队,作为黄冈市生态环保局麻城市分局所属副科级单位。调整后,黄冈市生态环保局麻城市分局设置所属单位2个,分别为麻城市生态环保综合执法大队、麻城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四是先后补充环保系统行政事业编制10人,较好地缓解了生态环保系统人员不足的问题。其中,通过党政机构改革在全市其他单位转隶8人(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人(高层次人才1人,执法人员1人)。

4.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了黄冈大鹏会计师事务所对麻城分局进行了清产核资工作,已出具了正式审计报告、资产鉴证报告,并根据报告对上划资产进行了登记造册和资产处置,如期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由麻城分局、麻城财政局汇总确认后提交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并上划资产。

5.完成了经费基数上划工作。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委托黄冈大鹏会计师事务所对麻城分局进行了清产核资工作,已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如期完成了清产核资上划工作。并按照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冈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上报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上划经费基数的通知》要求,上报了麻城生态环境分局上划经费基数。

根据黄冈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要求,现将由市委办、政府办牵头整改的反馈问题完成情况在麻城政府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2021年12月1日-8日。举报电话为:0713-299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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