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规局“一网通办”高频事项服务指南 | |||||||
序号 | 办理单位 | 事项名称 | 办理项名称 | 受理条件 | 所需材料 | 承诺时限 | 咨询电话 |
1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 开发企业新建商品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及类型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5、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6、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7、申请登记的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 1. 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身份证、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等) 2. 开发资质证书; 3. 预售许可证; 4. 纯土地不动产权证(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5.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书 6. 竣工验收备案证; 7. 测绘报告(包括宗地图、房产平面图)及权籍调查表。 | 5个工作日 | 0713-2854566 |
2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及类型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5、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6、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7、申请登记的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 1.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2. 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3.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书 4. 测绘报告(包括宗地图、房产平面图)及权籍调查表. | 5个工作日 | 0713-2854566 |
3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 个人全款从开发商购买商品房的转移登记(新房) |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及类型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5、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6、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7、申请登记的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 1.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结婚证) 2.购房合同 3.购房款票据; 4.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2个工作日 | 0713-2854566 |
4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 个人全款买卖存量住宅的转移登记(二手房) |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及类型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5、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6、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7、申请登记的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等)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存量房买卖合同 | 2个工作日 | 0713-2854566 |
5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 不动产证书夫妻增、减名的转移登记 |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及类型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5、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6、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7、申请登记的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结婚证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夫妻约定协议 | 2个工作日 | 0713-2854566 |
6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 离婚析产转移登记 |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及类型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5、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6、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7、申请登记的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离婚协议、离婚证 | 2个工作日 | 0713-2854566 |
7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 个人贷款从开发商购买商品房的转移登记及抵押登记(新房) |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及类型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5、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6、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7、申请登记的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双方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3.购房合同 4.抵押借款合同5、购房款票据 | 2个工作日 | 0713-2854566 |
8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 换证登记 |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及类型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5、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6、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7、申请登记的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等) 3.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 1个工作日 | 0713-2854566 |
9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预告登记 | 预购商品房预告及抵押预告登记 |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及类型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5、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6、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7、申请登记的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双方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3.抵押借款合同4、购房合同5、购房款票据 | 2个工作日 | 0713-2854566 |
10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抵押权登记 | 个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 |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及类型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5、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6、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7、申请登记的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双方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2.不动产权属证书 3.抵押借款合同 | 2个工作日 | 0713-2854566 |
11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预告抵押权注销登记 | 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注销登记 |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及类型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5、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6、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7、申请登记的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双方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3.抵押登记证明 4.贷款结清证明 | 1个工作日 | 0713-2854566 |
12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抵押权注销登记 | 个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注销登记 |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及类型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5、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6、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7、申请登记的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双方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3.贷款结清证明 4.抵押登记证明 | 1个工作日 | 0713-2854566 |
13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查封登记 | 查封登记 |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及类型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5、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6、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7、申请登记的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 1.国家有权机关送达人身份证明(工作证、执行任务的证明文件、委托送达函等) 2.国家有权机关提交查封执行通知书或查封函 | 1个工作日 | 0713-2854566 |
14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查封登记 | 查封注销登记 |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及类型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5、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6、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7、申请登记的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 1.国家有权机关送达人身份证明(工作证、执行任务的证明文件、委托送达函等) 2.国家有权机关提交解封执行通知书或解封函 | 1个工作日 | 0713-2854566 |
15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不动产权属证明网上查询 | 不动产登记证明查询 |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及类型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5、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6、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7、申请登记的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1个工作日 | 0713-2854566 |
16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不动产登记权属信息网上查询 | 不动产登记权属信息查询 |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及类型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5、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6、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7、申请登记的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1个工作日 | 0713-2854566 |
17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转本位登记 |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及类型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5、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6、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7、申请登记的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双方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3.购房合同 4.抵押借款合同 5.购房款票据 6.面积确认书 7.预告证明及预告抵押证明 | 2个工作日 | 0713-2854566 |
18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新增建设用地办理 |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二)按规定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或核准、备案文件; (三)符合规划及技术标准; (四)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五)凡不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不予许可。 | 1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申请表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资批准文件或投资核准文件或投资备案登记文件 4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审查机构出具的实测湖北坐标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报批文件 5道路或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方案图及电子文件 6《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及电子附图(湖北坐标) 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 | 6个工作日 | 15717872198 |
19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延期 |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二)按规定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或核准、备案文件; (三)符合规划及技术标准; (四)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五)凡不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不予许可。 | 1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申请表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 6个工作日 | 15717872198 |
20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调整 |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二)按规定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或核准、备案文件; (三)符合规划及技术标准; (四)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五)凡不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不予许可。 | 1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申请表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资批准文件或投资核准文件或投资备案登记文件 | 6个工作日 | 15717872198 |
21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延期) | 1、已通过技术审查的规划设计方案2、位于道路断面外独立敷设的管线工程,报建方案符合规划意见,并提供用地协调意见。非交通市政:(1)建筑物位置、立面、高度、层数、面积、色彩、使用性质等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2)工程建设的位置、规模、形式、使用性质等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3)用地范围内应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临时设施已拆除(4)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完成相应的工程(5)违法建设行为已经自行整改或依法查处完毕市政非管线:(1)已通过技术审查的规划设计方案及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回执;(2)供地批准文件或土地权属证明(如在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已提供可不重复提供);(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方案公示反馈无异议 |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4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 | 8个工作日 | 15717872198 |
22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 | 1、已通过技术审查的规划设计方案2、位于道路断面外独立敷设的管线工程,报建方案符合规划意见,并提供用地协调意见。非交通市政:(1)建筑物位置、立面、高度、层数、面积、色彩、使用性质等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2)工程建设的位置、规模、形式、使用性质等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3)用地范围内应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临时设施已拆除(4)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完成相应的工程(5)违法建设行为已经自行整改或依法查处完毕市政非管线:(1)已通过技术审查的规划设计方案及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回执;(2)供地批准文件或土地权属证明(如在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已提供可不重复提供);(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方案公示反馈无异议 |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4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拨用地还需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8个工作日 | 15717872198 |
23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交通市政项目-非管线类) | 1、已通过技术审查的规划设计方案2、位于道路断面外独立敷设的管线工程,报建方案符合规划意见,并提供用地协调意见。非交通市政:(1)建筑物位置、立面、高度、层数、面积、色彩、使用性质等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2)工程建设的位置、规模、形式、使用性质等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3)用地范围内应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临时设施已拆除(4)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完成相应的工程(5)违法建设行为已经自行整改或依法查处完毕市政非管线:(1)已通过技术审查的规划设计方案及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回执;(2)供地批准文件或土地权属证明(如在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已提供可不重复提供);(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方案公示反馈无异议 |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报告 3方案设计图(纸质蓝图及电子文件,市政项目3份,非市政项目5份) 41:500现状地形图 5修建规划或初步设计以上深度方案设计文件(交通市政-非管线类项目提供) 6修建规划审查意见或省级及以上投资主管部门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交通市政-非管线类项目提供) 7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8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9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 10《划拨决定书》及附图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 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拨用地还需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2方案审查意见、《建设规划方案批准意见书》及审批蓝图 | 8个工作日 | 15717872198 |
24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交通市政项目-管线类) | 1、已通过技术审查的规划设计方案2、位于道路断面外独立敷设的管线工程,报建方案符合规划意见,并提供用地协调意见。非交通市政:(1)建筑物位置、立面、高度、层数、面积、色彩、使用性质等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2)工程建设的位置、规模、形式、使用性质等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3)用地范围内应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临时设施已拆除(4)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完成相应的工程(5)违法建设行为已经自行整改或依法查处完毕市政非管线:(1)已通过技术审查的规划设计方案及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回执;(2)供地批准文件或土地权属证明(如在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已提供可不重复提供);(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方案公示反馈无异议 | 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报告 3方案设计图(纸质蓝图及电子文件,市政项目3份,非市政项目5份) 41:500现状地形图 5建设单位非用户型管线年度建设计划或用户型管线报装申请(交通市政项目-管线类提供) 6修建规划或初步设计以上深度设计文件(交通市政项目-管线类提供) 7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8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9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 10《划拨决定书》及附图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 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拨用地还需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2方案审查意见、《建设规划方案批准意见书》及审批蓝图 | 8个工作日 | 15717872198 |
25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遗失补办) | 1、已通过技术审查的规划设计方案2、位于道路断面外独立敷设的管线工程,报建方案符合规划意见,并提供用地协调意见。非交通市政:(1)建筑物位置、立面、高度、层数、面积、色彩、使用性质等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2)工程建设的位置、规模、形式、使用性质等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3)用地范围内应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临时设施已拆除(4)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完成相应的工程(5)违法建设行为已经自行整改或依法查处完毕市政非管线:(1)已通过技术审查的规划设计方案及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回执;(2)供地批准文件或土地权属证明(如在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已提供可不重复提供);(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方案公示反馈无异议 |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4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 | 8个工作日 | 15717872198 |
26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非交通市政项目) | 1、已通过技术审查的规划设计方案2、位于道路断面外独立敷设的管线工程,报建方案符合规划意见,并提供用地协调意见。非交通市政:(1)建筑物位置、立面、高度、层数、面积、色彩、使用性质等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2)工程建设的位置、规模、形式、使用性质等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3)用地范围内应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临时设施已拆除(4)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完成相应的工程(5)违法建设行为已经自行整改或依法查处完毕市政非管线:(1)已通过技术审查的规划设计方案及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回执;(2)供地批准文件或土地权属证明(如在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已提供可不重复提供);(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方案公示反馈无异议 |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报告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据 4方案设计图(纸质蓝图及电子文件,市政项目3份,非市政项目5份) 51:500现状地形图 6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7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8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 9《划拨决定书》及附图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 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拨用地还需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1方案审查意见、《建设规划方案批准意见书》及审批蓝图 | 8个工作日 | 15717872198 |
27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 |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 | (1)建筑物位置、立面、高度、层数、面积、色彩、使用性质等符合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的要求 ;(2)工程建设的位置、规模、形式、使用性质等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要求 ;(3)用地范围内应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临时设施已拆除;(4)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完成相应的工程 ;(5)违法建设行为已经自行整改或依法查处完毕 | 1建设工程规划核验(验收)申报表 2建设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身份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 7施工(竣工)图纸 8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 6个工作日 | 15717872198 |
28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满足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材料和内容要求 |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申请材料 | 6个工作日 | 15717872198 |
29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一)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符合法定资格; (二)申请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形式,完备的申请材料、图纸; (三)规划区内的建设应当符合乡、村庄规划要求; (四)属于国家或者自治区历史文化名村的,还应符合经依法批准的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要求; (五)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六)村民小组(含生产队)和村民委员会或者居委会意见; (七)镇、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审查意见。 | 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申请表 2当地村委会审查意见 3户籍证明文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5工程设计图纸 6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7申请人委托证明文件 8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 6个工作日 | 15717872198 |
30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审批 | (1)不需要改变原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且符合规划的,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采取协议出让手续; (2)经规划管理部门同意可以改变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办理协议出让手续,但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除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该事项不予批准:项目选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4)不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属于禁止用地项目或限制用地项目的; (5)建设项目用地规模不符合有关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 | 1国有建设用地转让申请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用地申请人的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办理人员证明材料 5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 6城市规划部门批准文件 | 6个工作日 | 15717872198 |
31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1.申请事项属本级政府权限范围; 2.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3.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符合土地供应年度计划的要求; 4.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 | 1用地单位申请报告 2村(社区)、镇(街办)、城区政府审核意见 3发改部门的立项或备案核准文件 4集体建设用地预审文件 5土地权属图 6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8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9授权委托书 | 6个工作日 | 15717872198 |
32 | 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1、 乡镇(村)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2、 乡镇(村)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与其他单位、个人以 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3、申请用地应是取得合法批准手续或土地使用权的集体建设用地;4、已取得发改部门的批准文件;5、已取得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 | 1用地单位申请 2村(社区)、镇(街办)、城区政府审核意见 3发改部门的立项或备案核准文件 4集体建设用地预审文件 5土地权属图 6土地权属证明资料 | 6个工作日 | 15717872198 |
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高温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麻城市沪蓉大道8号(市公安局车管所对面),麻城市政务服务中心
交通指引:市内乘坐6路、8路公交车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温馨提醒:如您在办理本事项有疑惑时,请拨打窗口电话咨询;如您在办理过程中发现窗口人员要求您额外提交其他申请材料或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与本指南不一致的,请拨打12345电话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