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办事项名称:我要办一级以下医疗机构(诊所除外)(2020年已上线事项)
二、服务对象:企业
三、联办单位:市卫健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联办适用范围:无
五、联办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设置批复
3、房屋产权证明和使用证明(租赁合同)
4、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5、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装订成册
6、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表
7、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任命文件
8、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内容含主要科室负责人劳务关系证明、执业资格证、技术资格证)
9、消防验收合格材料
10、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竣工验收的批准文件(含污水方案、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11、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
12、共同人设置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交合同书或者协议书
1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1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15、环评审批申请表
16、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1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18、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或省核与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出具的评估意见(含专家技术审查意见)
19、建设单位编制的公众参与说明材料
20、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通航、渔业水域等项目,需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意见
21、建设单位承诺书
22、依法公开的环评文件全本
六、联办时限:20个工作日
七、联办方式及地址:
1、线上申请:浏览器搜索打开湖北政务服务网,选择地区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点击“一事联办”专栏“我要办一级以下医疗机构(诊所除外)”,根据导航页面选择提交资料申请。
2、窗口申请:麻城市沪蓉大道8号(市公安局车管所对面),麻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局17号窗口。
八、窗口咨询电话:0713-2924129
九、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高温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十、办理地点:
麻城市沪蓉大道8号(市公安局车管所对面),麻城市政务服务中心;
交通指引:市内乘坐6路、8路公交车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温馨提醒:如您在办理本事项有疑惑时,请拨打窗口电话咨询;如您在办理过程中发现窗口人员要求您额外提交其他申请材料或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与本指南不一致的,请拨打12345电话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