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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办成一件事>“一事联办”事项服务指南

我要开办民办教育机构一件事

信息来源:麻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06-23 15:49


一、联办事项名称:开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民办)(2020年已上线事项

二、服务对象:企业

三、联办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联办适用范围:无

五、联办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3、单位或个人存款证明书;

4、办学章程;

5、捐赠协议;

6、设立学校论证报告;

7、消防验收意见书;

8、筹设批准书;

9、筹设情况报告;

10、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11、举办者学历证书;

12、举办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13、申办报告;

14、学校资产产权证明;

15、联合办学协议;

16、校长、教师、财会人员资格证明文件;

17、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告知书;

18、民办学校设立申请审批表。

六、联办时限:30个工作日

七、联办方式及地址:

1、线上申请:浏览器搜索打开湖北政务服务网,选择地区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点击“一事联办”专栏“开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民办)”,根据导航页面选择提交资料申请。

2、窗口申请:麻城市沪蓉大道8号(市公安局车管所对面),麻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教育局窗口。

八、窗口咨询电话:0713-2995156

九、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高温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十、办理地点:

麻城市沪蓉大道8号(市公安局车管所对面),麻城市政务服务中心;

交通指引:市内乘坐6路、8路公交车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温馨提醒:如您在办理本事项有疑惑时,请拨打窗口电话咨询;如您在办理过程中发现窗口人员要求您额外提交其他申请材料或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与本指南不一致的,请拨打12345电话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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